本报讯(记者张延)“虽然中心城区已经禁鞭,除了春节外不能随意燃放烟花爆竹。但每逢办红白喜事,总有人清晨放鞭,不仅污染环境,吵得社区不得安宁……”民盟委员王建军的这封信,写出了许多老百姓的心声。以后,这个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昨从武汉市委获悉,违规放鞭扰民要受到处罚了。今日起至年底,我市将在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7个中心城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查处办红白喜事时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目前,红白喜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已经成立。市文明办、民政局、公安局、工商局等职能部门,各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将参与行动。公安机关将对进入中心城区道口的车辆进行检查,防止出现违禁运输的烟花爆竹;安监、工商部门集中对中心城区花圈店、鲜花店、集贸市场等经营场所进行清理,依法查处违法销售、储存烟花行为,督促业主作出不销售烟花爆竹的承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将加强对长途火车、客车司售人员的教育,及时制止夹带运输烟花爆竹进城等行为;城管部门则组织力量查处街头游动兜售烟花爆竹行为。
2007年春节期间,我市燃放烟花爆竹正式实施“禁改限”规定:中心城区在春节期间的特定时段、地点可以燃放鞭炮,其他时间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考虑到传统习俗,此前对红白喜事放鞭没有进行专门管制。但禁鞭工作有国家、武汉市等出台的7种法律法规为依据,势在必行。据了解,中心城区政府和民政、房管部门会发动社区群干、物业公司等力量,保证每个社区都有2到3人协助公安民警开展工作,及时发现、制止燃放行为。
在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节假日和适宜举办喜事的吉日,执法人员将在住宅小区、“城中村”、殡葬场所、商圈等附近进行重点巡查。对于操办红白喜事违禁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依法处以500元罚款。对不听劝阻、情节严重的,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对违规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将视情节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