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日起,新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实施,2006年实施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办法》
(以下简称老办法)同时废止。
在不少受访的业内人士看来,这意味着烟花爆竹内销市场格局也在变化。
据了解,烟花爆竹管理权划归安监部门之后,考虑到之前供销体制销售下的垄断经营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安监总局
改变了烟花爆竹经营体制,适当引入了竞争,批发公司和零售网点随之而生。
而如今,随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政策的变化、行业中一些重要的基础标准修订,对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和经营许可
审批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新办法对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条件规定得更严格,规定零售网点与人口密集场所的安全距离,零售网点不得设在居
民小区内等等,为烟花爆竹经营设置了更多红线。”浏阳南区一家花炮企业的负责人黄先生认为,以2005年为界,烟花爆
竹经营是由紧变松,新办法的实施,意味着由松趋紧,市场也将更加规范。现状零售点忙着盘算转行
春节销售季节即将来临,与往年盘算着进哪些货、如何将店面布置得好看点从而吸引消费者不一样,一位城区零售商
则在盘算着明年转行。
这位零售商告诉记者,在经营店子的4年里,周围2平方公里的范围内,与他一样的零售网点就增加了3家。
“在网上看到新闻,今后,像我们这样的零售点要设立更专业的专营店。”这位店主说,烟花爆竹销售季节性很强,
旺销时候就几个时段;如果在淡季时,不在店面经营其他的东西,连房租都难以维系。“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社会环保
意识越来越强、政策管理越来越严格,还不如转行算了。”
对于城市零售经营者条件的规定,新办法和老办法有着不同的要求。
新办法规定,春节期间零售点、城市长期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而老办法则只规定“实行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
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专柜销售时,专柜应当相对独立……”
“依据这样的条件,估计有很多在城区的零售店都要改变。因为很多零售店除了经营花炮,也还都在经营白喜事用品
。”这位店主表示。回顾经营体制改革从紧变宽
几年前,国家将烟花爆竹管理权属从公安部门划归至安监部门,“之前,烟花爆竹一般由供销系统经营。如果一家经
营,就与市场经济不相符合,国家就放开了烟花爆竹经营。”
同时,这位店主也向记者介绍起自己零售网点的由来。
他的话随后得到了浏阳市花炮行业人士的证实。
据了解,在2006年,国家出台安全管理条例之后,考虑到烟花爆竹作为一种特殊的消费品,采取垄断方式经营不符合
市场经济的要求,不利于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盲目竞争则会带来诸多安全隐患。基于此,2006年8月,老办法实
施,随即有的地区开始按照人口数量和消费需求大小,有序地放开了烟花爆竹经营方式。
“只要达到了条件,就能批。有的地、县级市,增加了1-2家经营公司。有的省会城市增加了好几家经营公司,零售点
的数量就不用说了。”浏阳市花炮局上述工作人员回忆到。
但与此同时,国内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开始变化,“只要给经营公司几万元押金,就能挂它的牌子销售烟花爆竹”
,即便2006年实施的老办法第15条明确规定“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不得转让、买卖、出租、出借、冒用或者伪造烟花爆竹经
营许可证”。
在这种形势下,某些区域市场中的私货日渐增多。变化烟花爆竹经营管理趋紧
“市场有问题了,肯定要规范起来。与此同时,烟花爆竹标准体系中一些重要的标准也逐渐在修订,国家对烟花爆竹
管理逐渐严格,也为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市场提出了新的要求。个人估计,这些就是新办法实施的前提。”
相比老办法,除了首次规定零售网点与人口密集场所的具体距离外、批发经营企业的许可证延长至3年之外,新办法的
条款增加了12条,对零售网点的经营方式等做了更加细致的规定。
一些地区也在依据新办法对马年春节的销售网点审批政策进行积极变更。
衢州市安监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按照新的政策,明年春节不容许在街道两旁摆摊销售了、一些设在居民小区内的零
售点要改址,随之而来的是“一些不符合规定的经营单位将面临整改,一些实力较弱的零售单位可能会被淘汰。”
而淮北市在新办法实施之后,暂时取消了《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许可证》的办理,烟花爆竹路边摊或由此作别当地
的历史舞台。而天津也做出了98条迎宾大道两旁不设立临时销售点的规定。
而这些,只是新办法实施之后所产生的影响的缩影。
“销售点许可条件变化,从表面上看,是烟花爆竹经营环境发生了变化,对于烟花爆竹企业是短痛。但是从长远看,
有利于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黄先生如是认为。